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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07-05-03 14:40:39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7/0503/content_18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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