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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子女Abandonment (Of A Child)

2007-04-20 10:07:14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
 指父(母)不履行对其未成年子女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抚养义务或断绝与该子女联系超过一定期限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即认为该子女被该父(母)遗弃,从而判决该父(母)对于该子女的亲权(Parental rights)终止。通常情况下,遗弃也包括父(母)抛弃子女的情况,如将子女丢弃在路边、孤儿院等。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7/0420/content_17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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