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男女因同居生活生下子女女方因抚养费问题提起诉讼,如何确定案由应为解除同居关系还是给付抚养费

2007-03-29 22:17:51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
答:男女因同居生活生下子女,女方因抚养费问题提起诉讼,应确定为抚育费纠纷;如同居期间一方起诉“离婚”并要求对子女抚养作出处理的,应确定案由为解除同居关系。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7/0329/content_1643.htm
法律咨询】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协议离婚后因抚养费数额引起纠纷该怎么办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如何要求
一定情形下父母可以减少中止给付子女抚...
加州什么时候无需再支付子女抚养费(c...
美国离婚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  
魏某诉张某变更子女抚养权、支付抚养费案
电话:13524629283 传真:021-62110177 邮箱:hunyin8#hotmail.com(将#换成@)
婚姻吧-中国婚姻法律咨询中心 www.hunyin8.com 特别支持:第一服务网
沪ICP备06054712号 By Php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