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离婚一方当事人对配偶的重婚行为不追究,只是要求处理离婚问题,法院是否准许?法院对发现的重婚问题是否应主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007-03-29 16:20:47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

答:离婚一方当事人对配偶的重婚行为不追究,只是要求处理离婚问题,人民法院应准许,但不影响当事人事后依据刑事诉讼法提起其配偶重婚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对发现的重婚问题应主动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7/0329/content_1636.htm
法律咨询】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丈夫离家出走,妻子提出离婚要求按照财...
夫妻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如何提起离婚...
夫妻双方为外籍华人可否在中国境内办理...
身份证号码出错离婚变困难
婚前存款离婚时仍属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电话:13524629283 传真:021-62110177 邮箱:hunyin8#hotmail.com(将#换成@)
婚姻吧-中国婚姻法律咨询中心 www.hunyin8.com 特别支持:第一服务网
沪ICP备06054712号 By Php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