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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转发国务院对民政部《关于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的通知

2006-10-01 10:38:37 作者:婚姻法律师 来源: 文字大小:【】【】【

 

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为了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民政部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国务院对此作了批复。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民政部《关于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略)

 

1992年9月7日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6/1001/content_13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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