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2006-09-30 10:22:16 作者:婚姻法律师 来源: 文字大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6/0930/content_922.htm
婚姻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丈夫离家出走,妻子提出离婚要求按照财产协议约定分割财...
夫妻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双方为外籍华人可否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手续
身份证号码出错离婚变困难
婚姻吧(www.hunyin8.com) 咨询热线电话:13524629283 邮箱:hunyin8#hotmail.com(将#换成@)
沪ICP备06054712号 By Phpcms 运作维护:婚姻网站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