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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现已在港澳定居的港澳同胞要求离婚的应在何地办理离婚登记

2006-09-30 10:22:39 作者:婚姻法律师 来源: 文字大小:【】【】【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港澳同胞婚姻当事人双方都已定居港澳的,尽管他们是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但因他们双方的户口都已不在内地,故内地不能受理他们的离婚申请。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6/0930/content_9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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