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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证明书〔第三顺位继承〕

2006-09-30 11:07:48 作者:婚姻法律师 来源: 文字大小:【】【】【

              (  )××字第××号
  根据档案记载(或经调查或经向知情人×××和×××调查),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年×月×日死亡,生前住台湾省××市××街××号)于××××年去台湾,去台湾前未结婚亦无子女,其直系亲属及旁系血亲共有以下×人:
  父亲:×××,××××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死亡。
  母亲:×××,××××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死亡。
  哥哥:×××,××××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死亡。
  弟弟:×××,××××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妹妹:×××,××××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
                          ××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6/0930/content_11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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