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

2006-09-29 11:46:15 作者:婚姻法律师 来源: 文字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6/0929/content_668.htm
法律咨询】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申请书(申请承认外国无效婚姻判决)
无效婚姻涉财产分割法院出两份裁判文书
表兄妹结婚20年 被法院判定为无效婚姻
本例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
电话:13524629283 传真:021-62110177 邮箱:hunyin8#hotmail.com(将#换成@)
婚姻吧-中国婚姻法律咨询中心 www.hunyin8.com 特别支持:第一服务网
沪ICP备06054712号 By Php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