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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也可宣告婚姻无效 

2006-09-29 09:51:14 作者:婚姻法律师 来源: 文字大小:【】【】【

  《解释(二)》对无效婚姻进一步规范。规定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6/0929/content_6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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