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06-09-29 22:37:33 作者:婚姻法律师 来源: 文字大小:【】【】【

    问:张某与其夫王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但双方均要求抚养儿子。经调解无效,法院依法判决二人离婚,所生儿子由张某抚养,王某每月付抚养费15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却拒绝将小孩给张某抚养。请问:张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答:张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应对王某强制执行。在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把孩子交一方抚养,是基于案件的特定情形,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而作出的裁判,理应得到双方的认真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为此,对王某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子女交给张某抚养的行为,可以对王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应尽量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促进其自动将孩子交给张某抚养。解放日报 东黎 立光 

        新婚姻法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6/0929/content_659.htm
法律咨询】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如何...
魏某诉张某变更子女抚养权、支付抚养费案
乙肝患者前妻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成都...
父母变更10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须征求孩...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离婚时孩子一...
夫妻离婚时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归属...
电话:13524629283 传真:021-62110177 邮箱:hunyin8#hotmail.com(将#换成@)
婚姻吧-中国婚姻法律咨询中心 www.hunyin8.com 特别支持:第一服务网
沪ICP备06054712号 By Php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