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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登记时应持有的材料

2006-09-29 09:30:50 作者:婚姻法律师 来源: 文字大小:【】【】【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合法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夫妻关系公证书,下同);
(五)自愿离婚协议书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6/0929/content_4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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