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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原告撤诉之后可以再次起诉吗

2006-09-29 09:28:53 作者:婚姻法律师 来源: 文字大小:【】【】【

         撤诉就是指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回离婚诉讼,这是原告的诉讼权利,可以由其自由选择是否行使,包括法院都不能强行干涉。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原告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法院也应当受理,但由于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法律规定在原告撤诉后的六个月之内,除非出现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新情况,否则法院不会受理原告的再次起诉。如果是被告后来提起的离婚诉讼,或者原告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14条。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hunyin8.com/shanghai/2006/0929/content_4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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