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介绍
二、冯小敏律师个人介绍
三、离婚法律服务内容介绍
四、离婚法律服务流程
五、收费标准
附件:代理合同
一、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介绍
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自一九九五年成立至今,始终本着“ 认真负责、诚信为本、客户至上、专业精湛、优质高效 ”的宗旨为客户提供深层次、高水准的法律专业服务及法律事务解决方案,深受客户好评,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是中国富有特色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建所十多年来不断致力于人才的培养和专业素质的提高,关心和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本所为客户提供无可挑剔的高质量专业服务和律师信息化特色服务,为客户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二、婚姻律师 冯小敏律师介绍
冯小敏律师,女,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办案认真负责、敏捷果断,有丰富的非诉讼和诉讼办案经验。从业多年来致力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与应用,擅长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涉及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离婚婚姻法律服务。工作高效果断,认真负责,深受当事人好评。
中国婚姻咨询中心创办人、首席律师,婚姻吧论坛总版主,著有《婚姻法律文书汇编》一书并在国内著名刊物上多次发表文章。
三、服务内容介绍
婚姻吧律师团队在婚姻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本站律师为当事人解决各项离婚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离婚法律咨询服务
(1)婚前财产协议咨询
(2)婚前财产公证咨询
(3)协议离婚法律咨询
(4)诉讼离婚法律咨询
(5)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6)离婚子女抚养权咨询
(7)子女探望权咨询
(8)涉外离婚法律咨询
(9)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婚姻吧律师团队接受各种咨询方式,包括:
(1)电话咨询:13524629283
(2)在线咨询:MSN=hunyin8@hotmail.com QQ=38790734 BBS=www.hunyin8.com/bbs
(3)邮件咨询:E-mail=hunyin8@hotmail.com
(4)约见咨询:约见咨询
2、离婚案件代理服务
(1)婚前财产协议起草、见证
(2)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起草、见证
(3)婚内财产约定起草、见证
(4)协议离婚案件代理
(5)诉讼离婚案件代理
(6)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代理
(7)子女抚养权纠纷代理
(8)涉外离婚案件代理
(9)遗嘱起草、见证
(10)重婚案件刑事代理
(11)其他婚姻家庭纠纷代理
四、工作方案
1、负责律师
冯小敏律师
2、联系委托方式
地址:上海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A
手机:13524629283
邮件:hunyin8@hotmail.com
3、服务方式
离婚咨询服务
离婚案件代理服务
单项婚姻法律服务
五、收费标准
(一)离婚法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1、电话咨询:免费
2、在线咨询:根据解决问题具体协商,一般以时间为单位。
3、邮件咨询:根据解决问题具体协商
4、约见咨询:
A. 前来办公地点面谈咨询:收费400元/次(不超过一小时),最低收费300元,超过一小时的部分每小时加收400元,如不足半小时按照半小时计收费。建议提前预约并有咨询提纲,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延长,预约应提前两天进行;
B. 约定地点上门面谈咨询:1000元/小时(不包括路途时间),最低收费1000元,超过一小时的部分每10分钟为一计时单位。建议咨询前最好有咨询提纲,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延长,应提前三天预约。
(二)离婚案件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
(1)最低收费人民币5500元;
(2)按离婚财产分割标的大小,结合律师的实际工作量,计件收费。
2、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原则为:资深律师每小时人民币1500元,助力每小时1000元。
(三)其他单项离婚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一般包括婚前财产协议起草、见证;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起草、见证;婚内财产约定起草、见证;遗嘱起草、见证。
1、计件收费
(1)计单项法律服务最低收费人民币2000元;
(2)结合律师工作量,涉及标的大小,计件收费。
2、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原则为:资深律师每小时人民币1500元,助理每小时1000元。
附件:律师服务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2007)信律民代字第 号
甲方:
乙方: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离婚纠纷案件,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冯小敏律师为甲方在诉讼中的一审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并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或推诿。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或证据线索。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和委托期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律师费)人民币 元、预收市内交通等正当支出费用 元,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并于本合同生效三日内全部支付。乙方为本案异地调查、出庭等所需的交通、差旅、食宿及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等正当支出费用,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并及时支付。
七、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案件或法律事务延误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的履行地为乙方办公机构所在地。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冯小敏律师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B(200050)
电话:13524629283
二零零七年 月 日 |